1986年
- 1月24日 中日政府技术合作进行大鹏湾盐田港区的可行性研究调查正式开展。它是向日本低息贷款的基础文件和依据。
- 2月13日 深圳市规划局《关于深圳市盐田港区总体规划方案和批复》(深规字[1986]023号),原则同意盐田港的功能布局、路网设置、人口规模及水电方案的规划。
- 4月18日 东鹏公司编制《大鹏湾盐田港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上报市政府,并提请审查后转报省计委和国家计委。
- 5月28日 受东鹏公司委托,国家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完成了《盐田港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期工程拟建六个泊位,年吞吐能力280万吨,总投资估算为3.3亿元。
- 6月1日 东鹏公司办公地点由盐田迁到沙头角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
- 8月1日 广东省计委向国家计委转报《关于上报大鹏湾盐田港第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粤计交字[1986]379号),要求国家批准盐田港第一期建设项目并纳入“七五”期国家前期建设项目计划。
- 11月 “深圳东信石业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由东鹏公司与香港基信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注册资本200万元,东鹏公司持有50%的股份。
- 12月28日 大鹏湾盐田港区建设计划调查团完成了调查《最终报告书》中文文本草案。交通部部长钱永昌在深圳市迎宾馆会见了日本调查团团长大野正夫先生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