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发展历程

1985年


  • 1月起 水文、气象观测、海、陆域地形测量、水下工程地质勘探和经济调查等项工程前期基础工作以及编制盐田港区总体规划工作全面展开。
  • 1月24日 深圳市政府深府复[1985]13号文批复:“同意联合成立深圳市东鹏实业有限公司,合营期限30年” 。“深圳市东鹏实业有限公司可在市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统一开发东部盐田的九径口至正角咀的六公里沿海岸段和岸段后方陆域范围以及岸段前方的港池、航道、锚地的水域范围”。自本文下达之日起生效。
  • 2月 1日 深圳东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公司)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深圳市航运总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甲方代表刘斌、吴泮池、张星恒,乙方代表李守芬,丙方代表庞震、甘毅雄、王维柏。会议由沙头角管理区刘斌书记主持。会议决定:刘斌任董事长,李守芬、庞震为副董事长;张星恒、吴泮池、何广福、刘大中、甘毅雄、王维柏为董事;聘请广东省顾问委员会委员魏振东任名誉董事长;任命张星恒、刘大中(兼任总经理室主任)、王维柏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 1月28日 启用“深圳东鹏实业有限公司”印章。
  • 2月23日 东鹏公司在盐田挂牌办公。三家股东首期实际投入资金:深圳市沙头角实业发展公司40万元,深圳市经济特区发展公司20万元,深圳市航运总公司20万元。
  • 3月1日 东鹏公司召开第二次董事会,通过了公司《章程》。
  • 3月1日 东鹏公司与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签订了《大鹏湾盐田地区开发规划及技术咨询协议书》,提出将大鹏湾的盐田地区开发为新型的、现代化的海港卫星城。
  • 3月2日 东鹏公司召开“大鹏湾盐田地区开发方略研讨会”。
  • 3月3-20日 东鹏公司委托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中国海洋局青岛研究所和广东省有关单位分别进行盐田港卫星城总体规划。
  • 3月17日 交通部副部长郑光迪召见东鹏公司领导,听取汇报。
  • 4月6日 东鹏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批准东鹏公司机构编制方案、工资方案,并聘请苏宁为第一副总经理。
  • 4月8日 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袁宝华由深圳市副市长周溪舞、罗昌仁陪同到盐田考察,听取了盐田港初步总体规划的汇报。
  • 4月10日 “深圳南方橡胶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由东鹏公司与中国化工建材深圳分公司和香港协和贸易公司合资经营,注册资本240万元,东鹏公司持有36.8%的股份。
  • 5月26日 受东鹏公司委托,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完成深圳市盐田港区卫星城初步总体规划。
  • 5月27日 深圳市政府交通办公室主持召开“大鹏湾盐田深水港港址最终方案论证会”(经过三年的洽谈讨论,曾搞了三个方案)。会议认为:方案符合“快、好、省”的原则。
  • 8月1日 中共深圳市委书记梁湘主持市委常委会议,听取了盐田港总体规划的详细汇报,然后讨论并原则通过盐田港区总体规划。会后发《深常纪[1985]20号会议纪要》。
  • 9月4-6日 盐田港区总体规划评审会议在红岭宾馆召开。38个单位的63位领导、专家、学者与会,一致认为: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盐田港区已具备建设起步工程条件。
  • 9月6日 经国家计委批准,深圳市政府与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签署《关于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协助开发大鹏湾盐田港区调查及最终利用日本国政府贷款建设盐田港区问题的会议纪要》。副市长李广镇等出席签字仪式,市政府交通办公室副主任吴显基代表中方签字。
  • 在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委的支持下,盐田港获得了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会提供的第三批133亿日元贷款。其中:港口工程〔一期工程6个泊位〕占50%,与之配套的公路工程〔惠盐高速公路〕占40%,铁路工程〔平盐铁路〕占10%。盐田港是我国首个大规模利用日贷的重点工程。
  • 9月10日 老一辈革命家王震为东鹏公司题写公司名牌。
  • 10月21-24 日 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大鹏湾预备计划事前调查团第二次来深,吴显基与调查团团长江口肇分别代表中日双方签署《大鹏湾港湾建设调查实施细则》。
  • 12月16日 为做好深圳市政府与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湾港湾建设计划调查实施细则”,市政府交通办公室给东鹏公司下达《工作任务通知书》(深府交(1985)77号文)。


0